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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8日上午,由环保部宣教中心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遗产解说中心承担的《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的实践》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会在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举办。环保部宣教司、科技司、宣教中心、中日环保中心科技处、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以及天津、宁夏、深圳等部分省市环保及教育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参加了会议。
报告会上,课题负责人王民教授系统汇报了课题执行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及相关进展,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与会代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并联系国内环境宣教工作的现实需要,对课题研究的方法、路线、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大家认为,本课题的立项主题明确,研究意义充分,已经取得了较为翔实的研究成果,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对国内环境教育的立法基础进行总结梳理,使研究成果更能体现对国内环境教育实践的指导意义,体现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对环境教育工作的促进作用。
环保部宣教司贾峰副司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对课题的中期研究进展表示肯定,从课题评价、课题研究、法律绩效评估与研究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汇报工作做了总结,并对课题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中期报告提纲如下:
一、研究背景
1.我国环境教育及环境教育法制化现状
2.环境教育法国内外研究综述
3.目前的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二、国外环境教育立法分析
1.美国《国家环境教育法1990》分析
2.日本《增进环保热情及推进环境教育法》分析
3.拉丁美洲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综述
4.《巴西国家环境教育法》分析
5.《菲律宾国家环境意识与环境教育法》分析
6.《韩国环境教育振兴法》分析
7.欧洲地区环境教育立法分析
8.澳大利亚的环境教育立法
三、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美、日、巴、菲、韩)的国际比较
1.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方法
2.环境教育法立法目的对比
3.环境教育法机构设置对比
4.环境教育法主要制度对比
5.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总结
四、我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环境教育立法实践
1.《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草案)》制定的背景
2.《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草案)初稿的内容
3.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草案)》的讨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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